新京報訊(記者彭鏡陶)新京報記者獲悉,2月6日晚間,北京市朝陽區(qū)西大望路與百子灣路交叉路口發(fā)生一起火災?;馂脑蛳蹬釉S某在大風天氣下于該十字路口祭祀燒紙,燃燒的紙片被風刮走,引燃了附近一棟室外集裝箱房及其空調外掛機、室外弱電箱,隨后火勢迅速蔓延。


消防救援人員對著集裝箱房滅火。 圖源:朝陽區(qū)消防救援支隊


涉事女子許某發(fā)現(xiàn)明火后,第一時間撥打了119報警電話。接到報警后,119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處置,同時調派就近社區(qū)消防專員攜帶滅火器趕赴現(xiàn)場進行初期控制警戒,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后迅速出水槍將火勢徹底撲滅。朝陽區(qū)雙井派出所隨后將許某傳喚,并進一步調查詢問。


此次火災雖未造成人員傷亡,但造成直接財產損失近5萬元。許某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并主動賠償了因火災造成的相應損失,公安機關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條第(二)項的相關規(guī)定,對許某處以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。


朝陽區(qū)消防部門提示:


一、祭祀祭掃盡量不動用明火,特別是在山林、草原動火,極易失控引發(fā)火災,造成嚴重后果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

二、盡量選擇網(wǎng)絡祭掃、植樹獻花、絲帶寄哀思、踏青遙祭等無煙火文明祭祀祭掃方式,表達對親人、先烈的思念。


三、嚴格遵守祭祀祭掃相關規(guī)定,不要在大風天進行明火祭祀活動,點蠟、焚香、燒紙、燃放鞭炮應遠離公共建筑、文物保護單位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、易燃易爆場所、山林、草原等,應清理周圍可燃物,并進行現(xiàn)場看護,做到人離火滅,防止灰燼復燃或飛火引發(fā)火災。


四、公墓、陵園等集中祭掃場所要落實防火巡查檢查,修訂完善應急預案,提前檢查測試消防水源、設施器材,對焚香、燒紙、點蠟等明火源落實專人看護,及時清理可燃物。


五、居家祭祀時,在神龕、家堂祭祀用的長明燈、香燭等要遠離可燃物,禁止在小區(qū)、居民樓道內焚香燒紙,嚴防火災事故發(fā)生。


消防部門呼吁廣大市民,提高消防安全意識,共同營造安全、文明的祭祀環(huán)境。


編輯 劉倩 校對 劉軍